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闽南民俗——生活习俗之语言
2020-11-2410:04:07来源:《厦门市志》

一、称谓

厦门风俗:“呼人曰郎。呼公子、公孙曰舍,呼有体面者曰官。朋友相称曰老?!迸笥阎湟话愠坪粲谩袄稀弊趾蠹印靶铡?,如“老陈”、“老王”、“老杨”等。对年纪大的,则把“姓”放前,“老”放后,如“陈老”、“王老”、“林老”等。另常用“姓”加“先”,表示尊敬,如“林先”、“黄先”、“郑先”等。厦门话“老师”的“师”读(Csu),“师傅”的“师”却读(Csai),学生称老师统称为“先生”,但面称时常在姓后面加“先”字,如“吴先”、“赵先”、“蔡先”等。称医生也有叫“先生”、“先生娘”、“先生妈”?!笆Α弊只褂美从氩幌嗍墩叽蛘泻?,称“老师”、“师呀”。称老板为“头家”;称雇员为“伙计”?;褂幸话阏泻?,叫“堂呀”(表示亲近)或呼“阿伯”、“阿叔”、“阿姨”、“阿姆”、“阿婆”,也有称“同志”等。

二、语言禁忌

祖先的名字和长辈的名字都不能直呼不讳。小辈禁忌直呼长辈的名字,更不能叫长辈的乳名,与长辈名字相同或同音的字也有所避讳。晚辈称呼长辈时,要以辈分称谓代替名字称谓。俗话说:“子不言父名,徒不言师讳?!痹谌思式煌校涫敉?,出于尊敬和礼貌,也不直呼其名。一般以兄、弟、姐、妹、先生、女士、小姐、同志、师傅等相称。在必须问明对方名字时,也应客气地说:“请问尊讳”或“请问尊姓大名”。忌讳叫别人的小名或给别人起外号、绰号,俗话说:“地怕走斜道,人怕起绰号”。忌讳把人家身上的残疾缺陷、痣疤毛病当名字叫。

夫妻之间,往往也不直呼其名,而称“老头子”、“老太婆”。长辈对晚辈也少呼全名,只叫单字或叫小名。

忌说“死”。忌用“死”字咒骂小孩,在喜庆节日或小孩生日,更禁忌骂死。即使人死了,也避用“死”字,代之用“归天”、“逝世”、“没了”、“丢了”、“走了”、“过身”、“不在了”、“老了”、“百岁了”。为国家、民族、人民的事业而死亡的人,则用“献身”、“捐躯”、“牺牲”、“逝世”,更讳避“死”字。

寿辰和节日喜庆,忌讳说不吉利的话。吃饭时忌讲“拉屎”、“撒尿”、“上厕所”等;饭后忌说“吃完”,要说“吃饱”。夜里忌讲妖魔鬼怪。

忌讳议论婴儿胖瘦,忌说瘦,胖也只能说“好看”、“鼓锥”。忌说“肥”、“重”。有病忌说病,只能说“不爽快”、“不秋称”(方言)。

忌讳幼儿模仿口吃,怕习惯成自然,以后变成口吃。

在婴儿面前忌说“猴”字,否则易患“猴损”,发育不良,瘦成猴子。

大人讲话中不许小孩插嘴,否则是没“教示”(教养)。

年节蒸甜、咸粿或发粿时,忌问“要蒸多久”和“发了没”,恐久蒸不熟或不发。

渔民或乘船的人,忌讳讲“翻”、“沉”、“破”、“漏”之类的话语。

剃头师傅忌说“刮”,用“修”代之。司机或牛马车夫忌在车上谈车祸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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